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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策其下 ,中低速无人车商业化迎来爆发时刻2024-05-13

近日,《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已于5月1日起施行;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(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)的通知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 

 

《条例》提出培育发展无人驾驶结合的物流新模式,规模建设无人物流配送车、无人零售车、无人清扫车、景区接驳车等智能网联示范应用场景,提高物流行业运输效率,快递在杭配送效率提升一倍以上,探索实现整个物流行业的迭代升级。

 

《通知》中先导应用试点项目增长到32个,其中18个自动驾驶试点项目覆盖无人配送、无人接驳等领域,计划投入的自动驾驶车辆总数超过2300辆。

 

近年来,功能型无人车已成为产业热点,功能型无人车率先完成先行先试,即将迎来爆发时刻。

 

回顾整个政策开放进程,从2021年工信部发布的《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》已早早为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应用提供基础。

 

到2023年末,工信部等部委相继发布的《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加强了从技术研发、测试验证到示范应用、规模推广和商业探索的顶层设计。

 

 

随着《条例》的颁布以及《通知》中全国数个先导应用试点,自动驾驶商业化、规模化将得以实践。

 

《条例》明确定义功能型无人车,并清晰了测试主体和应用主体的限制条件,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,解决了责任归属问题;而作为人口超过千万的大城市,杭州具备了多样化的城市交通场景和大量的实际道路测试数据,为自动驾驶的落地提供了重要支撑。

 

《通知》还另外提出,各个先导应用试点需围绕自动驾驶出行服务、自动驾驶规模化商业运行、低速功能型无人车运行等形成运营管理方案,进行编制技术指南、标准管理规范等相关合计不少于62项。

 

 

杭州与数个先导应用试点一起或将带动其他地区的参考借鉴,有利于功能型无人车扩面发展,整体新业态发展对“车路云一体化”的客观需求将倒逼基础设施的革新,也将惠及公众的出行体验。